迷你橋牌 兒童橋士辦法

第一條:臺北市體育會橋藝委員會(以下稱為本會)為推動迷你橋牌運動、管理兒童橋士記錄,以區分全國兒童橋手之等級,作為參加有資格限制比賽之依據,訂定兒童橋士認證辦法。

第二條:本會負責掌理兒童橋士之推行,其主要任務:一、訂頒及修訂兒童橋士辦法。二、管理兒童橋士記錄。三、 協助全國各地區舉行兒童橋士昇等測驗。四、製作及發放兒童橋士證書。

第三條:兒童橋士分級表

等級 考試資格 測試範圍 測試目標 測驗方式
初級兒童橋士 經驗點1點以上 入門班教材 確認橋牌能正確操作,並確實遵守各項禮節 操作測試
(40%)
筆試
(60%)
中級兒童橋士 經驗點20點以上 進階班教材 以計算贏磴的技巧選擇並判斷正確的合約。 口試及操作測試
(60%)
筆試
(40%)
高級兒童橋士 經驗點50點以上 高級班教材 選擇出標準的合約,並進行合理的主打。規劃防禦。 口試及操作測試
(80%)
筆試
(20%)
準級兒童橋士 經驗點100點以上 無範圍 主打技巧測驗。防禦技巧測驗。 口試及操作測試

第四條:未符合最低經驗點資格者,恕無法參與該等級考試。

第五條:兒童橋士昇等測驗恕無法跨級報考。

第六條:報名資料不齊全者,恕無法印製兒童橋士證書。

第七條:通過測驗,且未違反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者,即由本會製作兒童橋士證書。

第八條:本辦法於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