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橋牌規則
| 第一章 基本認識 | ||||||||||||||||
第一條:牌-花色與牌張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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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你橋牌比賽用牌每副52張, 包括4個花色,每種花色13張牌。4種花色為黑桃( ª )、紅心( © )、方塊( ¨ )、梅花(§ )。牌張由大到小為:A、K、Q、J、10、9、8、7、6、5、4、3、2。 | ||||||||||||||||
第二條:座位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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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你橋牌每桌由4位牌手參加,其中每兩位牌手組成一對,相對而坐。 | ||||||||||||||||
| 第二章 比賽之準備及進行 | ||||||||||||||||
第三條:洗牌和發牌 | ||||||||||||||||
| A、洗牌 | ||||||||||||||||
| 比賽開始前,每副牌均需徹底洗好。 | ||||||||||||||||
| B、發牌 | ||||||||||||||||
| 發牌時務必牌面向下,依序輪流每家一張,至每家均為十三張。 | ||||||||||||||||
| C、發牌時比賽雙方均應有人在場 | ||||||||||||||||
| 除非裁判有特別指示外,洗牌與發牌時,比賽雙方都要有人在場。 | ||||||||||||||||
| D、重洗或重發 | ||||||||||||||||
| 1.有人拿到的牌不是十三張。 2.發牌時有任何牌張翻開來被人看見。 3.如果兩個搭檔的大牌點相加等於20(另一對搭檔也一樣)。 | ||||||||||||||||
第四條:大牌點 | ||||||||||||||||
| A=4點,K=3點,Q=2點,J=l點。牌手們拿起牌後將手中的大牌點相加。 | ||||||||||||||||
第五條:叫牌 | ||||||||||||||||
| 由發牌者開始,順時針進行。每一個人均須報出他手上的點力。 | ||||||||||||||||
第六條:主打方及防禦方 | ||||||||||||||||
| 大牌點總和較多的一對牌手為主打方,另一對則為防守方。 | ||||||||||||||||
第七條:莊家 | ||||||||||||||||
| 主打方點力較多的人為莊家。如果主打方兩個人點力一樣,則先叫牌的人為莊家。 | ||||||||||||||||
第八條:夢家 | ||||||||||||||||
| 莊家確定以後,他的同伴便成為夢家。夢家將手中的牌牌面向上攤在桌上,每門花色均按牌張大小順序排成一列。 | ||||||||||||||||
第九條:選擇合約 | ||||||||||||||||
| A、選擇合約 | ||||||||||||||||
| 莊家負責選擇合約。若有人提供任何意見均是違規的行為。 | ||||||||||||||||
| B、合約種類及基本需要磴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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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宣佈合約 | ||||||||||||||||
| 莊家宣布合約時須選擇『王牌花色』或『無王』,並同時宣布『未成局』或『成局』。例如:他可以說:『無王未成局』或『紅心成局』。 | ||||||||||||||||
| D、夢家的責任 | ||||||||||||||||
| 莊家宣佈合約後,夢家需要將花色依照規定排列整齊。 (花色排列相關規定詳見迷你橋牌禮儀) | ||||||||||||||||
第十條:首引 | ||||||||||||||||
| 在莊家宣布合約後,即由莊家的左手方引出第一張牌。 (首引相關規定詳見迷你橋牌禮儀) | ||||||||||||||||
第十一條:打牌的順序及一般規定 | ||||||||||||||||
| A、引牌 | ||||||||||||||||
| 引牌的牌手,可以任意由手上的牌當中選擇一張牌直接打出來。 | ||||||||||||||||
| B、引牌後的出牌順序 | ||||||||||||||||
| 在引牌後,其餘各家按順時針順序依次每家跟出一張牌,四張牌構成一磴。 | ||||||||||||||||
| C、跟同花色牌的規定 | ||||||||||||||||
| 在打同一磴牌中,各家手上持有與引牌者相同花色的牌時,就必須跟出。 | ||||||||||||||||
| D、跟不出同花色牌時 | ||||||||||||||||
| 沒有同花色牌可跟時,可以打出任何一張牌。 | ||||||||||||||||
| E、含有王牌的牌磴 | ||||||||||||||||
| 一磴牌中,如有人打出王牌,則由出最大王牌者贏得此磴。 | ||||||||||||||||
| F、不含王牌的牌磴 | ||||||||||||||||
| 一磴牌中,如無人打出王牌,則由與引牌相同花色的牌中,出最大的贏得此磴。 | ||||||||||||||||
| G、下一磴的引出 | ||||||||||||||||
| 贏磴者,下一磴牌應由他引牌。 | ||||||||||||||||
第十二條:牌張的打出 | ||||||||||||||||
| A、由手中打出牌張 | ||||||||||||||||
| 除夢家及首引牌外,其餘每一家出牌時可以任意由手上的牌當中選擇一張牌,立即亮置在自己面前的桌上。 | ||||||||||||||||
| B、由夢家打出牌張 | ||||||||||||||||
| 夢家的牌由莊家主打,莊家說明出哪一張牌再由夢家將這一張牌放到自己面前。 | ||||||||||||||||
| C、蓋牌 | ||||||||||||||||
| 在一磴牌打完以後每位牌手將所出的牌張牌面向下放在面前,牌張指向贏牌方。已打完的牌張按照出牌順序由左至右放置成一排。 | ||||||||||||||||
第十三條:查看牌張 | ||||||||||||||||
| A、查看其他人的牌張 | ||||||||||||||||
| 在一位牌手將自己的牌張牌面向下放好之前,他可以要求查看其他牌手此磴牌所出牌張。一旦他將自己的牌牌面向下放好之後,他便不可以要求查看此磴牌。 | ||||||||||||||||
| B、查看自己的牌張 | ||||||||||||||||
| 牌手可以看自己這一磴所出的牌。對於此前打完的牌磴則需等到此副牌全部打完後方可查看。 | ||||||||||||||||
第十四條:攤牌的訴求及捐牌聲明 | ||||||||||||||||
| 牌手可以出示他手中的牌並解釋他將如何打牌並贏得其中的多少磴牌。如果有任何一個牌手(不包括夢家)不同意,則攤牌的牌手拾起牌並按照正常程序打完這副牌。 | ||||||||||||||||
第十五條:贏磴的認同 | ||||||||||||||||
| 一副牌打完後,贏磴的數目需經雙方認同後,才可以記錄成績或進行下一副牌。 | ||||||||||||||||
| 第三章 計分 | ||||||||||||||||
第十六條:迷你橋牌計分方式 | ||||||||||||||||
| 莊家完成合約時,得分=牌磴分+獎分。如莊家未能完成合約則計算罰分。 | ||||||||||||||||
A、牌磴分
| 花色 | 計分法 |
| 無王 | 第一個得分磴為40分 此後的每一個得分磴為30分 |
| 高花(ª©) | 每一個得分磴為30分 |
| 低花(¨§) | 每一個得分磴為20分 |
B、獎分
| 總類 | 得分 | 說明 |
| 未成局 | 50 | |
| 成 局 | 300 | 牌磴分合計達100分(含)以上時為成局合約 |
| C、罰分 | |||
| 每不足一磴罰50分。 | |||
| 第四章 違規處理及處罰 | |||
第十七條:違序引牌 | |||
| A、下一家已經跟牌 | |||
| 某牌手不該引牌而引牌,而下一家牌手已經跟出,則表示承認,必須繼續打。 | |||
| B、下一家未跟牌 | |||
| 違序引出的牌手收回打出的牌張,由按照正常程序這一磴引牌的牌手引牌。 | |||
第十八條:違序打牌 | |||
| 違序打出的牌手收回打出的牌張。 | |||
第十九條:錯跟 | |||
| 出牌時,如果一個牌手手中持有引牌花色牌張時未能跟出引牌花色,但在下一磴牌開始前發現了,他可以收回打出的牌張。在這張錯跟的牌張之後打出的牌都可以收回並予以改正。 | |||
第二十條:應跟未跟 | |||
| 出牌時,如果一個牌手手中持有引牌花色牌張時未能跟出引牌花色,但在下一磴牌開始前沒有發現,則應跟未跟成立。出錯的牌張視為已出的牌張。在這副牌打完之後,違規方處罰一磴牌。 | |||
第二十一條:暴露牌張 | |||
| 如果一位牌手偶然暴露一張牌,他可以拾起這張牌而不受處罰。 | |||
第二十二條:調整得分 | |||
| 應跟未跟或違序引牌成立時,如果該行為為害了對方的利益,可給予調整得分。 | |||
第二十三條:程序性處罰 | |||
| 以下行為均需給予程序性處罰。 | |||
| A、對打牌表示出贊成或不贊成、或對打牌表示評論。
B、不按順序排列已打牌張。 C、在雙方未就所得磴數取得一致意見之前混合牌張。 D、查看已打過的牌張(除第十三條允許以外)。 E、比賽結束前討論比賽成績(比較得分)。 F、觸摸他人牌張。 G、故意違規(第十七到二十一條中所列的違規情況)。 H、任何違反橋藝禮儀及橋藝道德之事項。 | |||